关于2016(秋)专科、专升本(业余)实践课程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办学学院、校外学习中心及各位学员:
为确保2016(秋)专科、专升本(业余)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,请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务必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、落实好相关工作。
一、时间安排
实践课程报告:2018年6月15日---2018年9月27日
实践课程作业:2018年5月20日----2018年9月27日
请参见附件二:专科、专升本(业余)2016(秋)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工作进度表。
二、做好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动员工作
请各学习中心及时召开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工作动员会,组织落实学生的实习单位、 实习题目及实习内容。鼓励和提倡学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选择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具体问题,结合专业知识分析并提出建议、对策。
三、学习中心及时查看下载各专业具体实践、实习要求并对部分专业在网上填写“学习中心评语”(填写“评语”课程见附件三)
1、操作流程如下:点击导航栏中的 “学习中心”—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习中心管理空间。(详细操作见附件一)
2、学习中心需要对文科专科所有专业《毕业实习报告》填写评语,具体课程请参见附件三。
注:学生提交文档后学习中心才可填写“评语”,在学生提交文档截止时间一周后,学习中心应完成“评语”工作(详细操作见附件一)。
3、实践实习成绩发布后,学习中心应尽快通知学生查看,若学生对成绩有疑问,需在成绩发布后两周内与所在学习中心教务人员联系复查成绩。(成绩复查需按要求填写‘实践实习成绩复查表’,见附件四)
四、学生查看下载实践、实习报告要求:(详细操作见附件一)
方法如下:点击网院首页的 “学员空间”—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员空间;在首页左侧位置点击进入“实践课程”平台,在“待填写报告”里面有本批次应完成的实践、实习课程,点击课程名称进入后,在“大纲”处下载该课程资料。
五、学生的实践课程完成形式(附件三)
学生的实践课程报告目前有两种完成形式:以客观题形式完成和实践课程报告的形式完成。
1、实践客观题作业在学生‘作业平台’--‘考试作业’一栏内完成。该部分实践课程作业考核时间与网上作业同步,每次必须完成两套题,每套题学生可分别完成三次,提交三次,系统将自动按照最高分记录成绩,答案在系统提交截止时间后显示,请各位同学按时查看,作业成绩即该课程成绩。实践课程作业的完成时间与其他课程作业的完成时间一致。(2018年5月20日—2018年9月27日)
2、实践课程报告在学生‘实践课程平台’提交该课程报告。
3、具体课程请学生和学习中心查附件三,并且在对应的平台完成。
六、督促学生认真按时完成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报告
1、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报告须按照进度表的时间要求通过网络教育学院平台提交,终稿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不合格。(终稿提交截止时间:2018年9月27日,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者自动延期至下一批次)
2、学生必须认真查看实践、实习大纲并按要求完成写作,不按大纲规定写作者成绩不合格。
3、学生撰写实习报告,严禁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,一经查实,取消写作资格,成绩记不合格,抄袭者必须交纳检讨方可申请下一次写作资格。(学生抄袭标准参照《四川大学关于毕业论文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第四条执行。)
七、护理学《临床实习》成绩与纸质材料提交要求
1、学生《临床实习》成绩由纸质成绩(‘实习评分表’、‘带教人员信息表’)和上传至课程平台的《临床实习报告》心得体会两部分成绩构成,如成绩不合格或者未在规定时间交表交实习报告者,须在下一批次重新提交《实习评分表》和《带教人员信息表》。
2、学生必须按照《临床实习》课程大纲要求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和符合要求的带教人员处实习,详细实习要求和填写规范请参见《临床实习》课程大纲。
3、学生应在2018年8月底将“带教人员信息表”和“评分表”交予学习中心,‘实习评分表’和‘带教信息表’必须签字盖章有效。(注:《实习评分表》需盖医院护理部的章,《带教人员信息表》需打印出来盖医院公章,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盖章方认可有效。)
4、学习中心需按学号顺序把整理好的护理学专业的“签字盖章评分表”、“带教人员信息表”在2018年9月10日前一并邮寄至我院。
八、做好过程管理工作
请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加强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,定期检查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进展情况,协调处理毕业实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。
因毕业实习安排在学生第五学期,即最后一学期,没有补做补交机会,如学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报告写作并上传终稿,该科成绩未取得学分将影响正常毕业,所以请各学习中心和学员一定要认真参照实习安排时间进度表进行。
学生毕业实习报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,必须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,所在学习中心须提前向实践管理老师进行备案,否则平台关闭后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交。
特别提醒学籍即将到期的学生(13秋)本次是最后一次完成实践实习课程的机会,如不完成实践实习将不能毕业。
附件一:查看、下载实践、实习要求操作手册
附件二:专科、专升本(业余)2016(秋)实践课程、毕业实习工作进度表
附件三:实践课程表
附件四:实践实习成绩复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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