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长职责
校长是学校的教育和行政工作的决策指挥者,对上级主管部门、本级和学员全面负责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坚持按教育规律办学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,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。
二、制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,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,指挥、协调各部(室)的工作,对各部(室)的工作进行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和评价。
三、坚持以人为本,贯彻“管理育人、教书育人,服务育人、环境育人”的工作方针,坚持教学为中心,保证各项教学计划的全面实施,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统和稳定的教学秩序,努力提高教师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。
四、以改革、创新、开拓发展的精神抓好学校的硬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,创造积极向上,整洁、优美的教学环境。
五、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,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福利,完成董事会的各年度工作指标。
六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、沟通,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,努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本校建设和教学培训工作。
七、实行民主化管理,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。